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3-08点击数:

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公告》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发挥学校在全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与重要性,现就学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要求原创,创作内容主要紧扣以下主题:
    (一)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理想信念、讲文明树新风、法治精神、雷锋精神、保护未成年人、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良好家风等。
    (三)普洱特色——区位优势、生态文明、民族团结、普洱城市品牌、普洱精神等。
二、作品形式
    公益广告可采用标语、口号、顺口溜、平面图片(JPG、TIF格式)、影视类(微电影、动画、短片,不超过60秒)等形式。要求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寓意深刻、贴近生活、通俗易懂。
三、征集对象
    学校广大师生、广告创作爱好者。征集活动的通知将发布在普洱学院网、普洱学院党委宣传部网通知公告栏内,普洱学院官方微信平台上。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一)投稿方式及渠道:请以电子版形式将创作稿传至普洱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c@126.com )。
    (二)作品要求原创,因侵权而导致的责任,由创作者自负。
    (三)请创作者做好底稿留存。
    (四)征稿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18日。
五、作品评选
    此次征集活动统一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征集,并将征集稿件汇总上报至普洱市文联文产办;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在普洱日报、普洱文明网公布。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获奖作品版权归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宣传部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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